如今,防盜窗已經是每家每戶的標配,它用來防窗外的不速之客是對生命的一層保護,但是在火災來臨時,卻成了阻礙生命救援的“攔路虎”。記者從亳州市消防救援支隊了解到,為有效減少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消防救援機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針對住宿與生產經營合用場所的消防安全“開窗行動”。
據了解,合用場所是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多種用途混合設在同一聯通空間內的場所(例如:前店后宅、上店下宅、夾層住人),俗稱“三合一”場所或“多合一”場所。合用場所中住宿場所和加工、生產、倉儲、經營等場所一般沒有嚴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設施不健全,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很大危害。
根據規定,住宿人數在10人以上的,應采用不開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樓板將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隔開的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嚴禁堵塞、鎖閉、占用疏散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當難以完全分隔時,不應設置人員住宿。
住宿與非住宿部分共用疏散設施的合用場所,必須在住宿區域立即“開窗”,對外窗設置金屬柵欄的,應在金屬柵欄上“開窗”。其窗口高度不應小于1米,寬度不應小于0.8米,窗臺下沿距室內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2米,且能從內部易于開啟。
住宿人數在3到9人的,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住宿與非住宿部分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當無法分隔時,合用場所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應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獨立的輔助疏散設施(如:室外金屬梯、配備逃生避難設施的陽臺和外窗等)。
接下來,亳州市消防救援機構將按照省消防救援總隊相關部署安排,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對于拒不整改的,將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罰。希望廣大住戶配合消防工作,對“開窗行動”提高認識,積極預防火災的發生。 (記者 曾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