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侖2021”專項行動有效凈化市場環境 看看蘭州公安打假“成績單”

2022-03-16 08:57:56

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煙酒、服裝等不僅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還對人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維護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和生活環境安全,2021年5月以來,蘭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昆侖2021”專項行動,向食藥等違法犯罪發起新一輪凌厲攻勢,嚴厲打擊了一批不法分子和違法犯罪行為,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有力維護了市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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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毀網絡銷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犯罪團伙

2021年9月,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民警在巡查中發現,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兜售保健品。因價格低廉、產品又屬進口,民警遂對該系列產品進了送檢核查。

經查驗,該系列產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成分。9月24日,治安管理支隊以“9·17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為代號,對其立案偵查。

隨著深入調查,一個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郝某某、賈某某為核心,通過網絡銷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這個團伙分層架構清晰。”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民警王舉介紹,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伙同郝某某、賈某某在廣東通過走私方式從境外非法購入保健品,經五級分銷,銷往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馮某某、張某某在蘭州市發展建立了龐大的銷售網絡,并以低于市場價近十倍的價格向個人售賣,對消費者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也嚴重破壞了蘭州市保健品銷售市場正常營商秩序。

民警經進一步偵查發現,這些保健品均為印度仿制藥品,涉及艾力達、綠水鬼、黑鉆、綠果凍、黃堿、藍蝌蚪、維爾帕納特等40余種品牌,且這些產品中均含有加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他達拉非等成分。王舉說:“這些添加的成分,系國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75種化學成分,均屬有毒、有害食品。”

摸清團伙成員、層級關系、犯罪事實后,治安管理支隊抽調精干警力分赴廣東、河南、山西、吉林等地,展開抓捕行動,并一舉摧毀這一犯罪團伙,查獲有毒、有害保健品50余箱約60余萬粒,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查實涉案金額達5100余萬元。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2

查處兩個銷售假冒名牌服裝鞋類門店

今年2月24日,城關公安分局五泉派出所接匿名群眾舉報:張掖路步行街一家體育用品店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

接到舉報,該所民警通過視頻監控卡口,在蘭州市城關區下水巷附近,將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獲。

經周某某指認,民警在中山路城關區一服裝店查扣假冒名牌服裝1034件、假冒名牌鞋類520雙。

審訊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如實交代了其在七里河區建蘭路步行街還有一家假冒名牌服飾的專賣店。后辦案民警在建蘭路七里河區一體育用品店,查扣假冒名牌服裝505件、假冒名牌鞋類257雙。

“我們在張掖路步行街、建蘭路步行街兩個店相繼查獲了銷售清單。”五泉派出所副所長彭維江介紹,通過清單可以看到,張掖路店于2021年12月1日營業,建蘭路店于2022年1月1日營業,兩店合計銷售流水高達近128萬元。

經進一步審查,周某某如實供述了2021年5月與謝某某分別在城關區張掖路步行街、七里河區建蘭路步行街承租商鋪后,從福建省莆田市、城關區東部市場等地購進假冒名牌衣服、鞋類進行銷售的犯罪事實。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3

端掉銷售假冒名酒窩點

2021年4月12日,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銷售假冒名酒,遂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偵查。

經民警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某自2019年8月以來,在榆中縣一出租房內利用低端白酒勾兌灌裝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并進行銷售。

2021年5月12日,辦案民警在榆中縣夏官營鎮,將正在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白酒商品的嫌疑人陳某及其同伙王某某一舉抓獲,現場查獲已生產的假冒成品白酒239瓶。同時,民警在案發地附近查封嫌疑人陳某用于存放制假包材庫房一處,現場查獲制假包材772件。

經鑒定,上述白酒均系假冒注冊商標成品,且被假冒注冊商標的成品白酒市場價格合計近20.6萬元。民警經進一步了解得知,截至搗毀該窩點時,該團伙已生產銷售五糧液、國窖1573、劍南春等各類高檔白酒3萬多瓶。

“昆侖2021”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立案6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61人,涉案金額高達4億余元。

標簽: 犯罪嫌疑人 治安管理 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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