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實現醫?;鸨O管“四化”,即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常態化。
《指導意見》提出,完善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控機制,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服務績效雙控制。出臺并落實醫療衛生行業診療標準,逐步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完善并落實臨床藥師制度、處方點評制度,強化臨床應用和評價等標準規范運用。加強醫保對醫療和醫藥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統籌地區監管職責,優化基金監管工作基礎。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規范診療行為。圍繞常見病和健康問題,規范推廣適宜醫療技術。不斷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完善醫保支付與招標采購價格聯動機制。
《指導意見》明確,充分發揮政府在基金監管法治建設、標準制定、行政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主導作用,依法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強化醫療保障部門對基金監管的責任,切實發揮監管作用。建立由醫療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基金監管工作機制。制定權責清單,明確醫?;鸨O管職責。
《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和完善適應醫保管理服務特點、部門間相互配合和協同監管的綜合監管制度,推行網格化管理;推進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健全協同執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打擊欺詐騙保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懲處力度,綜合運用司法、行政、協議等手段,嚴懲重罰欺詐騙保的單位和個人。
標簽: 醫?;鸨O管